您现在的位置是: 家电 > > 正文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精神损失费赔偿并无具体的标准吗?

时间:2023-05-12 16:17:32 来源:剧情啦 发布者:DN032

一、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哪些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并无具体的标准,一般会综合以下因素来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三、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诉讼时效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标签: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 精神损失费赔偿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